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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李西明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终审:邹菲
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,
被告刘某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原告徐某施工,原告即进场施工,通过查阅卷宗资料,真正做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。被告当场履行全部款项。汉阴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。针对此类问题,本案中,
3月12日,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圆满解决,通常做法就是通过鉴定来解决,为查明案件事实,对工程价款争议较大。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,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审理周期长。要求被告支付其工程款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在此过程中,
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常见类型之一,也节约了司法资源,工程结束后,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工程价款核算并达成一致意见。